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全国文明单位
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在建)
陕西省文明校园
陕西省平安校园
陕西省园林式单位
陕西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陕西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最佳单位
陕西省绿色文明示范单位
中央财政支持高职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院校
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
中国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英文:XianYangVocationalTechnical College;简称:咸阳职院),是省政府批准,由原陕西省乾县师范学校、陕西省彬县师范学校、陕西省仪祉农业学校、咸阳市体育运动学校、咸阳市卫生学校、咸阳市技工学校整合升格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历史可追溯至1937年创办的省立邠州师范学校。长期以来,学院依照《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秉承厚德强能、育人惠民的校训,发扬艰苦创业、奋进图强的学院精神,坚持质量立院、专家治院、人才强院、合作办院、改革兴院的办学方略,持续纵深推进示范院校创建、重点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师素质提升、基础能力提升、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工程,各项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
学院地处全国首个以创新城市发展方式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西咸新区,所在的沣西新城是大西安副中心、新产业聚集地。学院占地970亩,校舍建筑面积28.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1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900万元。建有省级示范实训基地3个,院内实训室、实训基地246个,院外实习实训基地132个。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1万册,电子图书40万册。现有教职工959名,其中在编教职工804名,兼职教师155名。在编教职工中,副教授以上职称155名,中级职称247名;硕士以上学位282名,双师素质238名。有省级教学团队1支,院级教学团队7支,全国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1名,省级高校教学名师3名,省级高职教学名师4名,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4名,咸阳市"三五"人才24名。有全日制在校生13736名。
学院设有医学院(健康学院)、机电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化工学院、财经学院、师范学院、仪祉农林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培训学院、民族文化艺术学院、技师学院、西北文学研究院和思政部、基础部、体育部等15个教学院部。开设有医学、机械、电子、建筑、化工、财经、师范、农林等大类42个高职专业,其中护理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有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项,省级重点专业5个,院级重点专业13个。有省级精品课程1门,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精品课程42门、重点课程69门。
学院设有全国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分站、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点等职业技能鉴定和考试站点11个。设有咸阳市创业培训、就业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省市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基地,建有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网络教育点。学院创办有《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西北文学》等刊物。
学院遵循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理念,大力深化校政行企多元合作,建有中德诺浩汽车学院、华为通信学院,设有力神电池、扬农瑞泰、德善数控、海利尔药业、博曼特工业、三安光电等全额奖学金班。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6%以上。
2010年,学院通过陕西省教育厅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1年,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学情况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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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程序
1、 申请参加我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已报名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2、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示范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3、考生于2021年3 月6日至3 月18日在我校招就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缴纳考试报名费200元,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4、 我校于2021年3月19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是咸阳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教学业务接受陕西省教育厅指导。2017准备报考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快来了解单招招生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46,在陕招生代码:8138。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
第四条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创始于1937年,200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学院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校园占地面积1300亩,建筑面积28.36万m2。现有教职工970人,全日制在校学生14000人。设有14个教学院部,1所附属医院。现有教学仪器设备8000多台(套),总值9900万元,馆藏图书112万册。开设41个高职专业,涵盖机械、电子、生物、化工、建筑、医学、财经、旅游、师范、艺术等10多个门类,主要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专业人才,开展各种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
邮 编: 712000
学校网址:http://www.xianyangzhiyuan.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办公室、招生处、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纪检委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等部门组成。依次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宣传、考试面试、新生录取、安全保卫、纪检督察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s.xianyangzhiyuan.cn/
招生咨询电话:029—33681888 33681999
029—33680050 33681188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审核下达。
第九条 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学院招生网站公布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已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根据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凡申请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在省招办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名后,于2021年3月7日至3月10日在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填报专业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符合报考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考我院的考生,也可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来我院现场报名。
第十三条 学院对申请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学生和 "三校生"统一组织考试。
第十四条 申请我院的考生于2021年3月18日在我院进行文化课考试(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总成绩500分,其中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和英语,各科100分,满分300分;面试满分200分。
第十五条 我院于2021年4月6日将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办;2021年4月7日至4月10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预录取考生于2021年4月8日至4月11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注册报到,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陕西省招生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九条 学院根据普高生和"三校生"报名人数比例,酌情分配普高生和"三校生"的录取计划。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与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分数线。护理、药学、学前教育专业严格执行专业招生计划,在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未达到护理、药学、学前教育专业录取线的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予以调剂或退档。
第二十一条 学院对农林、地矿、化工等艰苦行业和民族文化传统专业实行笔试免考;对具有声乐、器乐、舞蹈相关证书的考生实行笔试免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合格后予以录取。
(1)报考我院畜牧兽医、石油化工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民族传统技艺专业的考生;
(2)取得声乐、器乐、舞蹈5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获得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二十三条 我院承认考生在其他示范高职院校参加考试的笔试成绩,如果参加我院录取,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或技能测试考核。以笔试和面试或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学 费:
音乐教育文史类、理工类7000元/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外合作)、汽车营销与服务(中外合作)专业学费为11000元/年;
其他各专业文史类、理工类均5500元/年;
住宿费(带暖气):1000元/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五条 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奖、助学政策,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2.设立院长奖章,金质奖10000元、银质奖5000元。
第二十六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在学院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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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对口单招考试
半年全日制保过班 | 3个月全日制保过班 | 1个月全日制保过班 | |
开课时间 |
11月中旬(年前) 1月16日-2月15日(放假) 2月16日-6月4日(年后) |
2月16日-6月4日 |
5月3日-6月4日 |
学费说明 |
A类:8980元, B类:8980元, C类:8980元, |
A类:5980元 B类:5980元 C类:5980元 |
A类:3980元 B类:3980元 C类:3980元 |
住宿费 | 预计500元/月 |
预计500元/月 |
预计500元/月 |
上课安排 |
上午:9:10-12:10 下午:2:30-5:30 晚上:6:30-9:30 |
上午:9:10-12:10 下午:2:30-5:30 晚上:6: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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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10-12:10 下午:2:30-5:30 晚上:6: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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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地点 | 腾飞小寨校区 |
腾飞小寨校区 |
腾飞小寨校区 |
教师团队 |
陕西单招考试名师团队: 张老师、习老师、杨老师、 陈老师、王老师、刘老师、 翟老师等 |
陕西单招考试名师团队: 张老师、习老师、杨老师、 陈老师、王老师、刘老师、 翟老师等 |
陕西单招考试名师团队: 张老师、习老师、杨老师、 陈老师、王老师、刘老师、 翟老师等 |
教辅配套 | 腾飞内部专用教材 |
腾飞内部专用教材 |
腾飞内部专用教材 |
辅导员 | 金榜老师、提名老师 |
金榜老师、提名老师 |
金榜老师、提名老师 |
备注:具体上课时间或学费有所变动,学校会第一时间通知到学员
6月高职单招院校分类说明
A类院校:公办一本、二本高校、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B类院校:民办本科院校
C类院校:专科高校
学校地点:西安市小寨汉唐书城南交通银行5楼
学校电话:029-88665091
单招Q群:431984206
学校网址:陕西单招网 www.52168.cn